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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15:12:11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浏览量(15) 点赞(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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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基金代码:180106,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4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将自2024年12月17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4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产业园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产业园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与主要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入、车位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需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需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以园区类基础设施为最终投资标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

  本基金投资运作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中止发售风险、流动性风险、停牌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潜在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风险。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租户行业集中度较高风险、重要租户退租风险、租约集中到期风险、关联方租户风险、租金收缴率不达预期风险、未来租金减免风险、租赁合同暂未完成备案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出租率选取期末时点口径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部分物业资产土地实际用途与其规划用途、证载用途不一致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胜任能力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内部控制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利益冲突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维修及改造支出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土地使用权续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价格及处置时间不确定性风险 、基础设施资产限制转让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及预测偏差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评估结果偏差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租金增长不及预期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资本性支出超预期风险 、基金份额净值无法反映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价值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面临的竞争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调整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基础设施资产灭失等风险、盈创动力大厦单栋楼部分资产入池的风险、原始权益人经营风险。本基金交易安排相关条款主要包括专项计划未能成功设立及备案的风险、SPV公司或项目公司股权未能按计划取得的风险、反向吸收合并及SPV公司注销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风险、基金整体架构设计及条款设置的风险。本基金与专项计划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本基金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利率风险 、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风险主要包括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此外本基金风险还包括职业道德风险和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本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的客户适用范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A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如下:

  ■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转换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如下:

  ■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转换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稳宏一年持有混合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6528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65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4月6日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4年12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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