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电事故导致被托管服务器损坏,受托方是否应当负责?
现代生活是用电力造就的
科技、交通、信息、生活
哪样都离不开电
断电给生活带来的不便
想必大家是有所体会的
比如:
“天气这么热,断电了可怎么活!”
“糟糕,工程文件没有保存!”
“啊,游戏马上赢了怎么就断电啦!”
......
这些损失还比较好解决
而对于一家互联网服务器托管公司来说
断电了还导致客户服务器损毁
这可就“麻烦了”
2016年10月
A公司(甲方)与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乙方)签订《服务器托管合同》,A公司将服务器设备交由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放置管理,合同期限自2016年10月5日至2017年4月5日。
《合同》约定:甲方负责其自身服务器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安装、升级、管理和故障的排除,乙方保证甲方的服务器设备可持续获得电力供应及完善的机房运行环境。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甲方网络设备电力供应中断;乙方数据中心所在电力供应单位的严重事故引发的长时间供电中断,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在A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后
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将A公司的服务器
放置在B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处
2016年12月19日,A公司收到B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来函告知,因B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所在供电站检修断电,送电后倒闸过程中发生供电频率峰值波动过大造成UPS系统故障掉闸,导致A公司的服务器断电35分钟,恢复供电后服务器宕机已不能正常工作。
接到通知后,A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前往B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机房查看服务器,发现服务器磁盘阵列中1号、2号、3号硬盘亮黄灯显示故障,磁盘阵列无法运行。
A公司将磁盘阵列卸下后送往数据恢复中心进行数据恢复,数据恢复中心得出《检测报告》:1号硬盘在较早时间由于坏道离线,6号热备硬盘及时将其同步替换,阵列仍正常运行;2号硬盘由于(1.意外断电;2.电源工作不稳定;3.自身质量)等原因致使电路板故障,无法运行而离线;3号硬盘由于坏道问题离线。至此,两块硬盘同时离线造成信息丢失、阵列无法运行、数据丢失。经数据恢复中心对1号、3号硬盘进行克隆,同时修复2号硬盘电路板,恢复客户全部数据。
为恢复数据A公司支付服务费1万元,购买移动硬盘960元,工作人员前往北京产生住宿费、交通费共1701元。对磁盘阵列中六块硬盘全部进行了更换,共计花费18000元。
一次断电故障
导致这么大的损失
A公司认为B通信公司、
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应当对此负责
遂诉至鼓楼法院
原告A公司诉请:
1、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659元;
2、判令两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
3、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B通信公司、
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共同辩称:
1、停电属于意外事件,硬盘损坏结果与意外断电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两被告不存在过错。
2、检测恢复数据的费用1万元,并非由于两被告过错所致;购买移动硬盘费用960元,与事件无关;更换硬盘的费用18000元系6块硬盘的费用,与断电有关的仅2号硬盘,其余部分与事件无关;律师费5000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以上费用不应由两被告承担。
面对双方的说法
法院又会怎样认定呢?
1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原告A公司与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的《服务器托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在服务器托管期间,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应保证原告的服务器可持续获得电力供应,而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未能履行该合同义务,导致原告的服务器发生断电事故,应认定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两被告辩称断电系意外事故,但由于被告在供电部门恢复送电后进行倒闸的过程中,发生供电频率峰值波动过大导致掉闸,进而导致A公司服务器断电35分钟,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免除其责任的范畴,故对两被告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A公司主张的损失金额,其仅有权对因断电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主张权利,对与断电事故无关联的损失无权向两被告主张。根据合同约定,服务器硬件配置的管理和故障排除义务在原告,原告应当定期检查服务器与磁盘整列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硬盘并替换。结合《检测报告单》,断电事故发生后,6块硬盘中仅3块硬盘出现故障,A公司对未出现故障的3块硬盘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对于另外3块硬盘,1号硬盘在断电之前即产生坏道而离线,出现故障与断电事故无关,对其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应由A公司自行承担。
2号硬盘因断电之前是正常运行的,在两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2号硬盘系因自身质量问题产生故障的情形下,倾向于认定其出现的故障与断电事故具有关联。但2号硬盘电路板故障已被数据恢复中心修复,故2号硬盘电路板故障所产生的损失实际包含在数据恢复服务费中。而A公司对2号硬盘进行更换的行为,属于其对服务器的管理与更新,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3号硬盘经检测系因坏道问题离线,在两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3号硬盘在断电之前即已坏道的情形下,应认定坏道与断电事故具有关联,更换该块硬盘所产生的费用3000元应由被告承担。
A公司为恢复数据支付的服务费1万元,购买移动硬盘费用960元,与断电事故具有直接关联,这些费用应由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承担。工作人员前往北京产生住宿费、交通费共1701元。A公司主张1699元,未超出实际支出的金额,法院予以确认。关于A公司主张的律师费,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A公司损失15659元;
二、被告B通信公司对被告B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鼓小助有话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公司服务器托管现象越来越普遍,服务器托管合同是服务合同的一种,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各自的义务进行约定,明确责任范围,合同内容应当细致具体,如此才能在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大程度地避免纠纷。
❀另外提醒托管方在挑选服务器托管公司时,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多了解受托方的相关资质,并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的受托方,方便在发生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沟通与维护。
我们只做原创,如需转载
文后附下图二维码即视为获得授权